研究报告
黑龙江核查光伏扶贫项目:不允许非贫困村建设,已录入系统的必须删除
2018-05-28

日前,黑龙江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发布文件,要求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开展核查工作。文件明确要求:

1、户均电量坚决控制在5-7千瓦范围内;非贫困村坚决不允许建设扶贫光伏电站,不允许录入系统中,已录入的必须删除。

2、联村电站需两个(含)贫困村以上方能建设,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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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扶贫办

 
标签:光伏扶贫 , 太阳能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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