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2019年,实现每个贫困村和部分贫困任务较重的行政村建成300KW以上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到2020年,力争每个有贫困任务的行政村建成一个300KW以上村集体光伏电站,全市5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光伏扶贫收益,項目实施村集体光伏发电收益达10万元以上。
二、建设模式和实施步骤
(一)建设模式
統筹考虑各行政村建设资源,分类实施屋面分布式、集中地面式、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式四种建设模式。
建设地点根据资源禀赋条件.以一个贫困村或行政村为一个项目建设单位,实施一种或統筹几种建设模式·也可以以乡镇为一个项目实施单位,选择合适地点,统筹几个貧困村和行政村联建,收益分成。
(二)实施步骤
統筹当年资金安排和年度计划.年初确定实施规模,一季度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确定建设地点、规模;二季度完成规划选址、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启动项目建设;三季度完成項目建设.实现并网发电;四季度完成项目综合验收.資金决算、审计和余款拨付工作.所建项目要纳入财政扶贫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项目厍.
1、建设规模。由市扶貧办牵头,市财政局和发改委配合,年初确定建设規模。
2、项目选址。由县(市)扶贫办牵头,会同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在实施的行政村筛选符合建设条件的地点,分类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
3.公开招标。在完成項目立項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市、县(市)扶貧办共同向市公共资源交易局申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由中标单位进行设备统一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木人员的培训等。
4、启动建设。由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供电公司审定后,启动工程建设。
5、并网发电。设备安装完成以后,由县(市)供电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县(市)供电公司与行政村签订并网购电合同。
三、资金筹措、运管管理和收益分配
(一)资金筹措
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从执貧专項资金中解决,按照2:1比例从市、县扶贫专項金中列支。
(二)运营管理
行政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資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实施,工程质量实行十年质保,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定期检修及日常维护,承建企业需在本地建有日常运行监控系統售后服务网点。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多种模式的运维服务方式,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稳定收益。
(三)收益分配
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行政村金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按县(市)制定的电站收益管理办法,约定村集体和贫困户收益分成方案,重点用于村内貧困户收益、边缘农户补助和村集体环卫、保洁、公共设施维护,但不得用于村两委人员工资和补贴。
建有村集体光伏电站的行政村需建有村集体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方案,村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方案,受益貧困户名单、补助标准和补贴规模,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评定并公示无异后实行.受益农根据脱贫情况逐年实行动态调整。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市扶贫办负责光伏扶貧电站建设的计划分配.组织协调和督查调度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公管局、合肥供电公司根据单位职责,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村集体光伏扶貧电站建设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光伏下乡扶项目的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設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公管局负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合肥供电公司负债并网方式选择,接入系统方案的制定、并网验收和调试、发电度数确认和电费结算工作;各县(市)扶貧办负责项目实施的行政村建设选址、调度推进,检查验收,光伏扶貧项目补贴资金审核上报、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