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中国:太阳光热标竿电价人民币1.15元
2016-09-06

中国国家发改委于8月29日宣布2016年的太阳光热发电标竿上网电价,订定上网电价为每kWh人民币1.15元。此价格将适用于2016年纳入国家能源局太阳光热示范范围、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投运的太阳光热专案。

根据《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竿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国核定含四小时以上储热功能之太阳光热发电设备的标竿上网电价为人民币1.15/kWh,全国统一,但仅适用于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组织实施的太阳光热发电示范范围的专案,且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投运。

换句话说,若未被列入国家发电示范范围、或未在指定时间前完工投运,就无法享有每度电1.15元的电价补贴。

该文亦表示,2019年之后的标竿上网电价补贴,将视国家太阳光热产业发展状况、发电成本降低状况来另行制定。

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的“十三五”计划,中国到2020年时,目标装置150G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10GW的太阳光热发电系统,太阳光热预计将占太阳能总装置量约6%。

CSPPLAZA光热发电网针对这份通知提出释疑。针对“含四小时以上储热功能”的内容,认定此技术并非强制性规范,但因2015年国家能源局在推动太阳光热示范发电专案时,就已要求申请设备需“拥有短期云遮不停机”的功能,因此符合补贴标准的专案本身均有一定的储热功能。

另一方面,西藏为太阳光热电价政策的特殊地区,但在本次文件中并未明确指示是否须单独申报。相关办法须待后续公布。

 
标签: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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