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甘肃:2016年光伏保障发电400小时
2016-08-19

甘肃是中国弃光、弃风问题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今年开始以保障发电时数的方式来限制实际发电量,以避免问题恶化。甘肃工信部日前下发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订定光伏保障发电时数为400小时、风力则为500小时。

甘肃工信部估算,甘肃省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将为1,042亿度,外送电量120亿度,发电企业全年总发电量1,162亿度。工信步拟定全年省内统调发电量885亿度,其中735亿度为公用电厂发电量。

根据北京政府的《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甘肃省被分别列入一、二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一类范围包括风力、太阳能、生质能等再生能源,二类则包括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建议发电量,以及其他外送电量等。

考量用电需求、电网限制、调峰与安全性等问题,甘肃省工信部订定:一类优先发电量为467亿度,包括风、光发电量100亿度。二类优先发电量则包括230亿度的水电年度发电量。

此外,上述100亿度的优先风、光发电量中,87.5亿度将由电网企业按照标竿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时数全额结算,其余12.5亿度则按照大用户直购电模式进行市场交易。2016年,风电最低保障收购时数为500小时,光伏则为400小时。

以甘肃省每年超过1,500小时的日照时数来看,400小时的保障收购时数并不高。甘肃省光伏发电所受限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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