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中国将展开欧洲多晶硅倾销复审,既有措施展延
2016-05-04   | 编辑:rheatsao   |    328 浏览人次

中国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所实施的反倾销,原应于今年4月30日到期,但商务部表示收到国内相关厂商所递交的复审申请文件,并已予核可,将展开期终复审。审查期间,既有措施将持续。

商务部接受期终复审申请

中国商务部对欧盟进口之太阳能多晶硅所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原应于2016年4月30日到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若经复审确认终止反倾销可能导致倾销、或者使损害继续发生,则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度延长。同时,该条例规定,在反倾销措施终止前60日内,相关组织可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商务部于4月29日公告,今年2月29日,该部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四家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厂商所递交的申请书,要求进行反倾销措施复审。申请人主张:若终止对欧反倾销措施,则欧盟对中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行为可能会再度发生,伤害国内产业。

商务部经调查后认为,申请人有资格作为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之代表,同时认可所提出之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要求,因此接受申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将持续对欧进口之多晶硅反倾销措施。

复审的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实施调查期间为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受调查之产品范围,与现行对欧盟进口之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所适用范围相同。

商务部将透过问卷、抽样、听证会与现场核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进行调查;若调查结果确认仍存在倾销,则将延续反倾销错施。

EnergyTrend评析

商务部将于今年5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的一年期间展开对欧多晶硅反倾销之调查,期间将持续既有反倾销措施,等于中、欧之间的多晶硅贸易关系不会有太大改变。

EnergyTrend分析团队指出,德商Wacker仍与中国有贸易协议,可持续进口多晶硅到中国。由于Wacker今年产能将从50,000公吨扩到70,000公吨,且中国本地厂商在陆续完成技改之后,今年下半年的产能也将陆续到位,境内多晶硅缺乏的状况将能获得改善。换言之,即使海外多晶硅无法进口,中国境内仍不致于发生太严重的供需失衡。

 
标签:中欧双反 , 光伏反倾销 , 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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