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ST海润光伏或需支付2亿元违约金
2016-01-08   | 编辑:rheatsao   |    525 浏览人次

招商新能源旗下联合光伏先前与*ST海润光伏在一笔价值88亿元人民币,相关容量930MW的光伏电站投资协议方面发生违约争议,招商新能源表示,*ST海润可能将面临2亿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赔偿。

相关两造在2015年5月14日签署了总价88亿元人民币的《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30兆瓦(MW)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但后续引发多方质疑。协商新能源旗下签署协议的联合光伏指出,此交易存在一定程度的阻碍与不确定性,但*ST海润则表示框架协议内部分项目(新疆柯坪二期、岳普湖、武威一期)已经可以办理专案交收,且公司也在积极推进框架协议内其他的专案之建设与并网工作。

双方在专案是否可以交收方面出现争议。虽然海润光伏曾发表澄清公告,认为此一协议并没有违约与赔偿风险,但招商新能源指出,若有违约情事,海润光伏仍须给付违约金。根据中国证券网消息,海润光伏指出“可交收”的专案中,招商新能源认为柯坪专案违约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皮山专案违约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蒙自专案违约金为人民币1亿元,共2亿元。

相关违约问题仍在调查中。

 
标签:海润光伏 , 联合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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