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公有房舍6MW太阳能招标案 大同正式启用
2015-12-31
大同公司于今年6月取得金门县县管公有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招标租计划,于金门县政府辖管下四十余处机关、学校安装共6MWp的太阳能发电系统,并于12月29日正式启用第一座系统。除象征金门县第一个公有房舍太阳能招标案顺利成功,也代表“阳光屋顶百万座”计画成功跳上离岛。
大同公司为台湾主要的太阳能EPC系统商之一,在全台各地公有房舍屋顶设置太阳能发电系统之成绩斐然,已在新北市、南投县、台中市、台南市、澎湖县与最新的金门县启用太阳能系统,同时也正在建置新竹县的公有房舍太阳能标案。
金门有在地火力发电厂,但因离岛发电成本较高,加上金门县用电需求日增,因此县政府决定招标太阳能发电系统,响应节能减碳且推广再生能源使用。本次标出的6MWp系统约占金门总发电机组5%容量,除提供用电外,也能有效利用屋顶空间、降低碳排。此外,安装于屋顶的太阳能板也能隔绝日光,降低室内温度,进而减少空调耗能。
本次启用的金门金城国中212.16kW系统,预计每年可发电271,034度;而本案共6MWp的系统预计于两年内陆续完工、并网发电,完成后每年预估可发电766万度,减排二氧化碳4,820公吨,相当于12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园一年的碳吸收量。
发电系统完工后将由大同公司负责运营,且大同公司也承诺将售电收入的25%回馈给金门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