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中德合作纲要签署 电动车受惠
2014-10-11

10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柏林同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双方决定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下文简称《纲要》)。《纲要》共包含86项条文,其中8项提及汽车工业,新能源汽车标准制定与应用推广成为重中之重。
 
双方同意,要继续加大政府对电动汽车研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扶持。双方商定,给予企业平等享受电动汽车国家扶持和优惠的待遇,并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双方将继续深化中德在电动汽车领域的标准合作。双方应在充电基建领域就扩建策略和经营模式等议题加强对话。
 
《纲要》提及,中德两国应深化电动汽车示范专案和试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励中德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参与。双方将在电动汽车战略平台框架下,探讨共建充电基础设施和电动汽车与智慧电网互通示范项目。它还提出由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建筑和核安全部牵头,双方将继续深化在电动汽车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合作。

 
标签: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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