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分布式光伏补贴添至0.47元/千瓦时 还设1亿专项资金
2014-09-17
山东省颁布了多项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其中,在2013年至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在国家规定的每度0.42元补贴标准基础上,省级再给予每度0.05元的电价补贴,每度电总补贴达到0.47元。
山东省还设立1亿元省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专项资金,择优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支持。另外,在税费优惠方面,2015年之前太阳能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系统配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