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分布式光伏有靠山了:能源局15条新政终于出炉
2014-09-05   | 编辑:Gillzyb   |    465 浏览人次

9月4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并开出“全额上网”电站享受标杆电价、增加发电配额、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提供优惠贷款、按月发放补贴等一系列新政。
 
《通知》解决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扩展问题,规定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光伏电站,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均列入分布式光伏电站范畴。
 
《通知》还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在备案时自由选择“自发自用”还是“全额上网”,“全额上网”对应的电价是当地太阳能电站标杆电价,且在“自发自用”电力用户用电量显著减少或消失的情况下,可转为“全额上网”,消除投资者对电费回收的后顾之忧。
 
此外,国家能源局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融资服务平台,地方政府结合民生专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并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更值得关注的是,直购电这一点电改的新路径在分布式光伏上也体现了出来。《通知》提出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标签:分布式光伏 , 国家能源局 , 太阳能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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