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6MW以下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2014-04-28
据阿思达克财经称,国家能源局28日公布《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豁免电力业务许可。
《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促进电力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通知》明确,豁免部分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包括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单站装机容量1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除此之外,经营总装机 6MW(不含)以下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及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