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工信部起草《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3-08-28

中国大陆工信部官方网站昨(27)日发布消息称,工信部已经组织起草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件》) 来改变中国光伏业的混乱发展局面。

工信部称,《条件》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政策而起草的。《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信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修订。

《条件》主要分为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原有和新建光伏制造企业做出要求,涉及光伏行业上游从硅锭生产、切片、电池生到组件制造的部分,同时包括对薄膜光伏制造商的要求。这意味着今后有关部门对光伏制造企业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等监管将依据《条件》,不符合者将无法获得出口退税和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的支持。

在项目设立方面,《条件》重申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在具体生产规模方面,《条件》要求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硅锭年能不低于1000吨;硅棒年能不低于1000吨;硅片年能不低于5000万片等。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量不低于能要求的50%。

而在工艺技术方面,《条件》要求光伏制造企业需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条件》还要求,现有光伏制造商,其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6%和17%,组件效率分别不低于14.5%和15.5%。而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要求则更高,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8%和20%,组件效率不低于16.5%和17.5%。

在能耗方面,《条件》对多晶硅还原项目、硅锭项目(包含准单晶和高效多晶)、硅棒项目、硅片项目、电池和组件项目的综合能耗均做出了要求。其中要求现有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4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100千瓦时/千克。

在质量管理方面,《条件》还特别要求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

最后在《条件》的落实方面,其中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条件》要求。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及项目根据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要求。对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授信等管理应依据《条件》。

 
标签:单晶硅 , 多晶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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