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决定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
2012-11-01
为了应对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硅片、电池等进行反倾销调查,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70号和第7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此番调查由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矽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多晶硅产业提交申请。这四家太阳能级多晶硅产量之和在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1月至6月期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
此次调查涉及产品的英文名称为Solar-Grade Polysilicon,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积体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补贴情况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造成的损害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