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厦门电动车挂牌费标准暂定10元/辆 标准目录仍在制定
2011-11-18

明年1月1日起,厦门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电动车需挂牌才能上路。随着“大限”临近,相关实施细则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最新的进展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挂牌费用做出了批复,收费标准定为每辆10元。不过,这一标准还需经市人大通过。目前,电动车上牌的相关工作仍在筹备中,交警部门尚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表。

制定电动车标准目录是上牌工作的核心,这份目录将规定哪些产品和车型具备上牌资格,未被列入目录的产品和车型,都不能挂牌。目录将参照2009年出台的电动车国标——电动车整车重量需在40公斤以下,时速在20公里以下。凡是符合这一标准的电动车产品和车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和在厦经销商都可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加入目录。目前目录仍在制定中。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牌照生产企业的招标工作也在进行中,中标企业还未确定。此外,电动车的挂牌地点将有6个,每个区1个点。至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挂牌,相关部门尚未公布。

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每辆车都将有一张行驶证,规格类似汽车行驶证,车主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车架号等基本信息都会登记在上面,背面也有一张电动车的照片。车主上路,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

办理行驶证的程序,新旧车有所区别,旧车需要多一个拍照环节。旧车挂牌并办理行驶证时,车管部门会统一为车辆拍照。而按照我市电动车标准目录购买的新车,厂家都会随车附一张照片,车主办证时向车管部门提交照片即可。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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