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
台厂入美需采投资者思维,展开全新商业型态
2015-01-23

在2014年中美太阳能双反中遭受池鱼之殃的台湾厂商,因税率优势不高而面临极大挑战。若台厂还想继续开拓美国市场并占有一席之地,经营思维和策略须大幅改变,跳脱既有的生产商角色,改以投资者的立场布局。

去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美双反终判。美国在台协会商务组紧接着于18日举办台湾太阳能厂商的美国招商说明会,其时机与意图耐人寻味。(相关:http://pv.energytrend.com.tw/news/20141217-10123.html)如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最后判决,台厂11.45~27.55%的反倾销税已成定局。由于美国仍仰赖太阳能电池进口,台厂在关税限制之下要如何继续双方的贸易关系,成了当下最大的问题。

透过新的商业模式确定买主

美国对台厂招商,其意义无非在于吸引外资来创造就业机会,因此投资者思维对未来台厂投入美国市场而言是必要的。高水准的技术以及专业知识是台厂最大的优势,若能寻得恰当的商业模式,便能帮助入美投资的台厂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商品、服务,并取得更高的利润。据了解,台湾已有厂商到美投资获利,这些厂商据其特性以及目标之差,各自设立了不同的商业策略,且采取不同于传统供应商的进路。

台厂在开发与打造品牌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在美国市场难以建立品牌优势。然而,若仅抱持“到美国设立组件厂”的供应商思维,仅将目标放在“PV Modules Made in USA”并获美国本土采购,也无法逃避台产电池的反倾销税。因此,若台厂想继续开拓美国市场,势必要将反倾销税视为关税成本的一部分,或者另谋新的商业模式──而就现况来看,台厂电池在美国是难以与中国电池竞争的。若要提供无反倾销税的产品,台厂似乎只有海外设厂一途,且仍会使成本增加。

根据EnergyTrend的了解与观察,在美投资成功的关键是找到正确的商业伙伴并发展恰当的商业模式。举例来说,台厂可在美国寻找当地系统开发商合作,确认购电合约(Power Purchase Agreement)没问题后,约定专案采用台厂电池与组件,提供资金或以组件入股其专案公司,并与其签定预定买卖契约书来达到销售的目的。只要台厂能建立完善的商业模式并找到稳定买主,就能保有电池销美的通路。而要达成这个目的,关键是要成为投资者;投资者须了解外国的法律、财税状况以及消费者需求,以建立完善的销售与行销策略。

对美国政府而言,若台太阳能厂对美投资成功,将可带来经济与环保目标双重效益。而对台厂来说,系统端服务的利润亦可望远高于生产电池。对于希望进入美国市场的台厂,美国在台协会也能提供桥接与招商说明会等必要支援。美国政府将于三月23~24日于华府举办SelectUSA Investment Summit 招商说明会,台太阳能厂也是招商对象之一。对于仍想在美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台厂来说,是时候采取新的思路与做法了。

 
标签:中美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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